2017天猫店铺自营销活动规则(新增)
为了使商家在进行店铺自营销活动时,能更加全面得防控各类风险,天猫将商家常见的在自营销活动过程中易发的各类情形进行了汇总,形成《天猫店铺自营销活动规则》,并且附有天猫店铺自营销活动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供大家参考。
本次规则公示于2017年6月23日进行公示,将于2017年6月30日正式生效。
详细规则内容如下: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商家在店铺内的自营销活动,维护营销平台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天猫所有商家的店铺自营销活动。
第三条【定义】店铺自营销活动,是指商家自主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不通过平台活动报名或招商等方式进行的店内营销活动。
第四条【效力级别】本规则是对《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的有效补充。本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未有规定的,依据《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执行。
第二章 发布要求及违规处理
第五条 【发布要求】商家在设置或描述店铺自营销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平台相关规则,切实履行对外作出的活动承诺。
不得出现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 以要求提升店铺信用(如:好评) 为条件进行涉及物质或金钱承诺的营销内容,如全五星返现、好评返现、好评返红包、好评返优惠券等引导好评的类似内容;
(二) 免单、返现(如全额返现、半价返现) 等类似营销内容,使用官方工具开展的情形除外;
(三) 商品的营销标签处存在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平台背书的营销宣传用语,如已品质验证、已检验是牛皮、天猫官方验证等;
(四) 未经平台同意,使用官方名称或标识的,如双11狂欢、双12盛典、聚划算等;
(五) 使用无法保障描述真实性的营销宣传用语且实际未履行的,如仅剩2分钟、仅此一天等;
(六)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描述的,如最优惠、行业第一、等;
(七) 出现法律法规中禁止使用的营销用语,如特供、专供等;
(八) 违反《淘宝价格发布规范》的行为;
(九) 其他有违公序良俗或违反《淘宝服务协议》、《天猫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
第六条 【违规处理】商家违反本规则相关规定,天猫将依照《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
具体处理方式详见本规则附表:《天猫店铺自营销活动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规则于2017年6月30日首次生效。
第九条 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天猫店铺自营销活动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规则解读:
商品的营销标签词具体在商品页面的什么位置?
商品的营销标签词位置具体参看下图红框部分: